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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哪种情况可以多分?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7-30

  案情:贾某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妹妹。分家后,贾某的母亲一直随贾某生活,贾某对母亲照顾有加,母亲的日常开支由贾某负担。哥哥和妹妹对母亲少有照顾。这样过了20多年后,贾某的母亲过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现在哥哥和妹妹要求早分遗产,但贾某觉得平分不公平。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案,贾某与母亲共同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哥哥和妹妹对母亲照顾较少,因此,贾某可以适当多分母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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