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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7-11

  案情:小王和小林夫妻俩从2005年起一起经营一家家具店,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家具店生意非常红火,但是夫妻感情却越末越淡。到2009年年底,两人正式分居。2011年年初,男方小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小王还将家具店的账户资金和货物全部转移,不蜘去向。妻子小林该怎么办?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小林应该积极向法院提供小壬转移资金和货物的相关证据,证明小五私自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时对小王少分或不分。如果取证有困难的,小林也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尽可能减少或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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