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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宁波夏立芳律师网作者:未知时间:2014-12-23

  核心内容: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呢?下文,宁波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疑是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在病人死亡48小时内由医患双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请尸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委托司法机关组织实施尸体解剖,并由司法机关出据尸检报告书。医患双方中任一方拖廷时间或拒绝尸检,影响对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绝方负责。

  (二)、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对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绝尸检者,可拒绝受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医疗单位与病家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

  (四)、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五)、医疗事故鉴定自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发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六)、医患双方任一方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受理。

  (七)、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出后,医患双方有一方不服,应在15日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即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非法行医的“医疗单位”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不在上述的处理程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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