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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需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7-24

  案情:方某和丈夫结婚10年以末一直不能生育,于是两人决定去收养一个孩子。经过福利院的推荐,夫妻两人块定收养一个叫丁丁的男孩,现午5周岁,并想马上带他回家,但不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解析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末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本案,方某和丈夫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依法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丁丁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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