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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因为抢劫一个小女孩的钱物,而被派出所拘留啦,该怎么办?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11-09

       我有一个妹妹,在3年前(3年前她还未成年的)因为抢了一个小孩子的钱,当时应该没抢到多少钱,(被抢者是派出所的孩子),前几天刚我妹妹刚刚被抓了,现在关在看守所的,如果碰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了?会被判刑吗?大概会被判多久?还有就是现在还没判刑,我可以去看守所去看她吗?大概还有其他的一些什么规定呢?就这些我想问一下律师朋友该怎么办?

     针对上述 由于抢劫事件而被依法拘留事件,本网站 宁波律师 夏立芳给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如下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按你的所说的,你妹在抢时已过14周岁,如果构成抢劫罪(不管抢没抢到钱)则要负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抢夺的话,则不够成犯罪。(不过你妹已经在看守所了,这种情况基本否定了)
你可以去看望你妹,不过前提是有律师的陪同(看守所比较黑,你塞钱,托关系的话,也可以去,不过这不划算)。
若为抢劫罪的话,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要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登录我的个人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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