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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母亲去世,就财产的处理问题引起家里人的争端,该怎么办?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11-14

       其实这本来就是属于父母的共同房产。但是母亲去世后,父亲和三个子女理应继承母亲的50%的财产。由于父亲隐瞒三个子女到公正处办理了公正书赠与他人。父亲去世后,子女知情后,到公正处撤销了该赠与公正书,请问,有人说公正书撤消了,赠与书还生效,赠与行为是还存在的。所以就这个问题问一下律师朋友这种说发对吗?
   
     就上述 因为 财产的赠与问题 而引起的纠纷 ,本网站 宁波律师 夏立芳给你解答:


1、首先你要了解,继承法的继承顺序和比例,你母亲去世的时候就应该进行析产:你父亲分50%,你父亲和你们三个人还有你的当时在世的外公外婆共同分另外的50%,你父亲的赠与行为无论是否做公证,只要能证实是他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应该是有效的,也就是接受赠与的人应该代位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2、你们就算诉讼最终的结果就是:(如果外公外婆在你母亲去世前去世的话)你们三兄妹继承该房产的37.5%接受赠与人分的该房产的62.5%,同时还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对家庭多尽义务的可以多分,这一条你就去理解吧。


如果还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可以登录我的个人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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