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74-65751226

手机号码:135-8689-9906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的指南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3-08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残鉴定。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省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宁波律师在线咨询:13586899906

分享到:
0

上一篇:一家四口毁在司机醉驾救女

下一篇: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