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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3-21

一、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传真、信件、电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格式要求。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租赁合同、买卖合同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的订立

 1、手续审查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内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2、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四、合同的生效

 1、自成立时生效。

 盖章、按手印

 2、盖章顺序的问题

 四、合同的变更

 1、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2、补充协议

 五、合同的解除

 1、合意解除

 2、单方解除

 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六、违约责任

 很多人在签合同时,对违约情形即什么情况下构成违约没有说清楚,或只约定违约情形却没有约定违约方在违约后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使合同对当事人之间的制约力减弱,从而容易造成合同当事人有意不履约或故意悔约。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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