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74-65751226

手机号码:135-8689-9906

您现在的位置是:宁波夏立芳律师网>婚姻家庭 > 结婚 >

只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可退回彩礼吗?

来源:宁波夏立芳律师网作者:未知时间:2015-01-30

  只举办订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回彩礼吗

  问:我与未婚妻订婚酒已办一年多,没有夫妻之实,经多次请求,对方仍不愿意跟我领结婚证,并多次提出分手。我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婚时交付的十二万元彩礼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知,既然你俩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不退还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享到:
0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婚姻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