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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来源:宁波夏立芳律师网作者:未知时间:2014-12-22

  核心内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审议过程中,对涉及的是否应该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强迫卖淫罪的死刑作了深入的讨论。下文,宁波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是否应该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强迫卖淫罪的死刑?

  走私核材料就是核扩散,危险性极高、危害性极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有关核专家表示,一杯高放射性的核废料就可以污染整个洞庭湖,所以走私核材料和核扩散所带来的危害是常规武器弹药不可比的,世界各国也都把核材料管制列为最高级别。

  强迫卖淫罪,从披露的情况来看,有的相当恶劣,可以说是对妇女野蛮的践踏。对这种犯罪行为,如果不用死刑来震慑的话,这种现象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这种犯罪行为也始终是对妇女的一种威胁。

  在审判中要慎用死刑,但也不应一味顾忌国际上的压力,追求所谓的现代潮流,立法还要符合中国实际。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了危险驾驶罪,增加规定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规定可循以下完善之路径:

  1、建议规定具体的额度或者比例,能够在刑法中明确的就一定要明确,否则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不好执行。

  2、建议将“毒驾”入刑。他说,司法实践中发现,吸毒人员吸毒后易产生幻觉,其驾驶机动车危险性与醉酒驾驶相当,甚至更加严重,建议增加一种情形即“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毒驾同样危害公共安全,而现在国家对于毒驾处罚较轻,刑法处罚更是空白,应该将毒驾入刑,以遏制这种行为。

  【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建议删去“免除处罚”的规定。

  1997年制定刑法时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旨在减少暴力抗法的行为,也维护了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这一规定在当时是符合国情和民意的。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人权保护理念深化,“买人犯罪”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不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势必造成他们的侥幸心理,不利于有力打击买方市场。她建议,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不得免除刑事处罚。买卖妇女儿童犯罪时有发生,如果没有买方市场,这种现象才会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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