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74-65751226

手机号码:135-8689-9906

长期之债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时间:2012-02-24

  长期债务是指需要支付利息、年期超过1年的贷款或财务责任。

  长期债务在英、美、法国的概念:以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的形式筹款而形成的债务。对各州和市政当局而言,指依特别程序或根据未来征税的规定或类似的保证,在某项财政收入尚未取得之前,拨出资金用于支付某项开支的本息的债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破产财产管理而言,指因借款清偿各种流动债务、无担保债务和短期内即将到期的票据债务和证券债务而产生的新债务。

  长期债务往往在很长时间以后才偿付,且利率低。它很少指个人债务。当指个人债务时,则是表示具有永久性质的有价证券债务,或是有一定的财产作担保的金钱债务。

分享到:
0

上一篇: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下一篇:没有了